使用一个非状态类技能的方法是角色在此技能的发动时机若满足此技能的发动条件(若有),可以声明此技能名,同时选择此技能的目标(若有),并同时执行发动技能的所有消耗(若有)(若有一个以上的消耗无法执行,即无法发动此技能且你不可以执行其他消耗),当所有的消耗执行完毕,角色即发动了技能,须执行技能的效果(即进行使用结算)。
使用结算前有:选择目标时、使用时、指定目标时、成为目标时、指定目标后、成为目标后六个时机。
◆在使用结算前的过程中,若此牌的目标数量在插入的结算中减为0,则在插入的结算完毕后,终止使用流程,将对应的实体牌置入弃牌堆。
例如:李儒(旧将)对主公刘备使用【借刀杀人】选择对一名体力为1的蜀势力角色A使用【杀】时,刘备发动【激将】进行响应,A打出最后的手牌【杀】进行响应,在此【杀】置入处理区后李儒对A发动【绝策】,A受到1点伤害死亡,由于此【杀】的目标数量减为0,在此【杀】的打出结算完毕后终止此【杀】的使用流程,将之置入弃牌堆,刘备已经对【借刀杀人】响应成功,不需要把其武器交给李儒。
例如:李儒(旧将)对孙策使用【借刀杀人】选择对体力为1手牌数为2的汉献帝使用【杀】时,孙策对汉献帝使用一张红色【杀】进行响应,汉献帝发动【天命】,首先执行弃置两张牌的效果,汉献帝弃置两张手牌,在这两张牌置入处理区后,李儒对汉献帝发动【绝策】,汉献帝受到1点伤害死亡,由于此【杀】的目标数量减为0,在【天命】结算完毕后终止此【杀】的使用流程,将之置入弃牌堆,孙策已经对【借刀杀人】响应成功,不需要把其武器交给李儒,但是孙策没有发动【激昂】的时机了。
◆延时类锦囊牌在使用结算前的过程中若对应的实体牌从原目标角色的判定区移动到另一个区域,则终止使用流程。
(1)选择目标时:该角色须声明使用的牌的牌名,同时为此牌选择合法目标,同时展示此牌对应的实体牌以确定此牌的所有牌面信息。
能发动的技能/能执行的技能效果:【丈八蛇矛】、【朱雀羽扇①】、【倾国】、【断粮①】、【急袭】、【奇策】、【慎断】的转化效果、【武圣】、【武圣(阵)】、【龙胆】、【龙胆①(阵)】、【连环①】、【火计】、【看破】、【父魂①】、【奇袭】、【国色】的转化效果、【国色(标)】、【度势】、【疠火①】、【弓骑(旧将)】、【急救】、【乱击】、【双雄】的转化效果、【酒池】、【天兵③】、【蛊惑】、【逆乱】的转化效果、【龙魂】。另外,一名角色使用的【杀】是否会受到【酒】(使用方法Ⅰ)的效果的影响是根据此时(其声明使用的牌的牌名(【杀】)时)是否为其使用【酒】(使用方法Ⅰ)的那个回合内来判断的。
◆该角色一旦声明使用的牌的牌名即开始使用流程,亦即视为其已经使用过此牌。
例如:郭淮于出牌阶段内对一名角色使用【借刀杀人】选择对自己使用【杀】,其对郭淮使用【杀】进行响应,郭淮发动【八卦阵】,判定结果为红色,视为郭淮使用一张【闪】,然后直到此阶段结束时郭淮再没使用过任何牌,此时郭淮于此回合内使用过的牌数是2。
例如:贾诩发动【乱武】,轮到于吉(旧风)进行响应时,于吉(旧风)用红桃【杀】发动【蛊惑】对A使用【杀】,A质疑后死亡,此【杀】由于使用目标不存在置入弃牌堆,视为于吉(旧风)已经响应了【乱武】,不会失去1点体力。
然后若此牌为:基本牌或非延时类锦囊牌,该角色将对应的实体牌置入处理区;延时类锦囊牌,该角色将对应的实体牌置入目标角色的判定区;装备牌,该角色将对应的实体牌置入装备区。
(2)使用牌时:能发动的技能/能执行的技能效果:a.武将技能:【司敌①】、【仁望】、【涯角】、【龙胆②(阵)】、【集智】、【龙吟】、【强识】摸一张牌的效果、【雷击】、【渐营】、【无谋】、【极略(集智)】。b.装备技能:【银月枪】。
例如:体力为1的李儒(旧将)在出牌阶段的空闲时间点对自己使用最后一张手牌【桃】将之置入处理区后,李儒可以对自己发动【绝策】,若如此做,李儒自己对自己造成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若被救回,继续进行此【桃】的使用结算,李儒会执行回复1点体力的效果。
(3)指定目标时:能发动的技能:【奋威】、【谮毁】。
(4)成为目标时:此牌的目标有可能改变或追加,即会产生新的目标。
能发动的技能:【空城(国战)】、【享乐】、【流离】、【谦逊(国战)】、【帷幕(国战)】、【求援】、【求援(旧将)】、【千幻②】、【天命】。
(5)指定目标后:目标确定,不会再改变。
能发动的技能: a.武将技能:【咆哮②(阵)】、【铁骑】、【铁骑(阵)】、【烈弓】、【烈弓①(阵)】、【祸首②】、【激昂】、【鸟翔】、【无双①】、【无双②】、【肉林①】、【锋矢】、【谋溃】、【征服】。b.装备技能:【青釭剑】、【雌雄双股剑】、【飞龙夺凤①】。
(6)成为目标后: 能发动的技能/能执行的技能效果:【贞烈】、【啖酪】、【慷忾】、【协穆】摸牌的效果、【婉容】、【激昂】、【疑城】、【无双②】、【肉林②】。
◆一张牌的使用目标如果为多个,在使用结算前的处理步骤都是对所有目标处理完一个时机再进入下一个时机,在使用结算中的处理步骤都是在对一个目标处理完接下去的所有时机直到使用结算结束时之前为止,再对下一个目标做相同处理,直到所有目标都处理完毕,进入使用结算结束时;一张牌对一个目标进行n次结算,在使用结算前的处理步骤都是对该目标连续n次处理完一个时机再开始对下一个目标进行结算(若有下一个目标)或进入下一个时机(若无下一个目标),而使用结算开始后的处理步骤都是在对该目标处理完第一次结算流程里接下去的所有时机直到使用结算结束时之前为止,再对该目标处理第二次结算流程里接下去的所有时机直到使用结算结束时之前为止,如此反复,直到对该角色处理完最后一次结算流程里接下的所有时机直到使用结算结束时之前为止,最后开始对下一个目标进行使用结算(若有下一个目标)或进入使用结算结束时(若无下一个目标)。
例如:黄月英使用【五谷丰登】,在使用时可以先发动【集智】,再亮出牌堆顶等同于全场角色数量的牌,然后杨修在成为目标后可以发动【啖酪】,最后从黄月英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结算。
注意:
- “使用【杀】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的技能能发动的次数为目标角色的人次,“使用【杀】指定目标”的技能能发动的次数为1,“不能使用【闪】响应此【杀】”默认是指目标角色不能使用【闪】响应此【杀】对其进行的此次结算。
- “成为一张【杀】的目标”的技能能发动的次数为1,“成为【杀】的目标”的技能能发动的次数为此【杀】对该目标进行结算的次数。
例如:马超受到【方天画戟】的影响对张角和大乔使用【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对张角发动【流离】即张角两次成为此【杀】的目标,也即马超两次指定张角为目标,因此马超在每一次指定张角为目标后都可以发动一次【铁骑】,最多可以连续发动两次。马超第一次发动【铁骑】的判定结果为黑色,第二次发动【铁骑】的判定结果为红色,然后对张角连续进行两次【杀】的使用结算且张角须按照【铁骑】的两次判定结果的顺序进行响应,在第一次结算中张角可以使用【闪】进行响应(在使用此【闪】时可以发动【雷击】),在第二次结算中张角不能使用【闪】进行响应。
例如:角色受到【方天画戟】的影响对大乔和孙策使用最后一张红色的手牌【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对孙策发动【流离】,虽然之后须对孙策连续进行两次【杀】的使用结算,但是孙策是成为一张红色的【杀】的目标,因此在成为目标后只可以发动一次【激昂】。
例如:陆逊受到【方天画戟】的影响对刘禅、大乔使用最后一张手牌【杀】,在此【杀】置入处理区后发动【连营】摸到一张基本牌。刘禅和大乔在成为此【杀】的目标时,从当前回合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触发【享乐】和决定是否发动【流离】:
- 刘禅先触发【享乐】,陆逊弃置最后一张手牌发动【连营】。然后大乔对刘禅发动【流离】,刘禅在第二次成为此【杀】的目标时再次触发【享乐】,陆逊需弃置一张基本牌,否则之后此【杀】对刘禅进行第二次使用结算时,在检测此【杀】对刘禅的有效性时会受到【享乐】的影响,此【杀】对刘禅无效。
- 大乔先对刘禅发动【流离】,刘禅在第二次成为此【杀】的目标时触发【享乐】,陆逊弃置最后一张手牌,然后发动【连营】。此时【流离】结算完毕,刘禅在第一次成为此【杀】的目标时再次触发【享乐】,陆逊需弃置一张基本牌,否则之后此【杀】对刘禅进行第一次使用结算时,在检测此【杀】对刘禅的有效性时会受到【享乐】的影响,此【杀】对刘禅无效。
最后,对刘禅进行两次【杀】的使用结算。
例如:装备【雌雄双股剑】的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对大乔和貂蝉(按行动顺序排列)使用【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
- 对孙尚香(貂蝉的上家)发动【流离】,太史慈在指定孙尚香和貂蝉为目标后,先对孙尚香决定是否发动【雌雄双股剑】,若发动则孙尚香执行其效果;再对貂蝉决定是否发动【雌雄双股剑】,若发动则貂蝉执行其效果。最后对孙尚香、貂蝉依次进行【杀】的使用结算。
- 对貂蝉发动【流离】,太史慈在指定貂蝉为目标后,先对貂蝉决定是否发动第一次【雌雄双股剑】,若发动则貂蝉执行其效果;再对貂蝉决定是否发动第二次【雌雄双股剑】,若发动则貂蝉再次执行其效果。最后对貂蝉连续进行两次【杀】的使用结算。
然后:若该角色是于目标角色的判定阶段使用延时类锦囊牌,继续进行后续结算;若该角色并非于目标角色的判定阶段使用延时类锦囊牌,将于目标角色的下个判定阶段继续进行后续结算;若该角色使用的不是延时类锦囊牌,继续进行后续结算。
使用结算中有:使用结算开始时、生效前、生效时、生效后、使用结算结束时五个时机。
(1)使用结算开始时:须检测此牌对目标的有效性。
能产生影响的技能:【仁王盾】、【藤甲①】、【毅重】、【贞烈】、【啖酪】、【祸首①】、【蛮裔②】、【巨象①】、【享乐】、【无言①(旧将)】、【无言②(旧将)】、【奋威】、【智迟】、【征服】。
如果此牌对目标无效,则终止对该目标的结算,使用结算完毕;如果此牌对目标有效,则继续对该目标进行结算。
◆你使用的牌对角色无效,但你依然可以选择该角色为使用目标。
例如:大乔在成为黑色的【杀】的目标时,可以发动【流离】将此【杀】转移给装备【仁王盾】的角色。
(2)生效前:可以对此牌进行响应。
进行响应时能产生影响的技能:(使用【杀】)【鸟翔】、【无双①】、【肉林①】、【肉林②】。
响应的结果可能会令此牌被抵消,即此牌对目标不生效,“生效前”终止,然后跳过“生效时”和“生效后”。
【杀】被抵消时能发动的技能/会执行的效果:a.武将技能:【忠勇】、【虎啸】、【猛进】、【谋溃】“你令其弃置你的一张牌”的效果。b.装备技能:【贯石斧】、【青龙偃月刀】。
(3)生效时:若此牌未被抵消,确定将会生效。
能发动的技能:【谦逊】。
(4)生效后:执行此牌的效果。
◆延时类锦囊牌生效后执行该锦囊牌的效果即先进行判定结算,然后将此牌置入处理区,最后根据结果执行后续效果。
例如:角色进行【闪电】的判定,结果为黑桃2,判定结算完毕,该判定牌置入弃牌堆,然后将【闪电】移动到处理区执行该角色受到3点伤害的效果,伤害结算完毕后将【闪电】置入弃牌堆,【闪电】的使用结算完毕,判定阶段结束。
例如:角色进行【乐不思蜀】的判定,结果不为红桃,判定结算完毕,该判定牌置入弃牌堆,然后执行将会跳过出牌阶段的效果。至此【乐不思蜀】的使用结算完毕,【乐不思蜀】置入弃牌堆,判定阶段结束。
◆装备牌的效果即令该角色于失去装备区里的此装备牌之前拥有此装备牌上的装备技能。
注意:使用装备牌和使用装备技能是两个概念。
例如:杨修对一名角色发动【鸡肋】选择装备牌,该角色不能使用装备牌,但是能使用其装备区里的装备牌的技能。
执行此牌的效果时如果发生伤害事件则插入进行伤害结算。如果此伤害触发连环,则等所有因连环传导引发的伤害结算全部结算完毕后,才继续进行此牌的使用结算。
(5)使用结算结束时:暂时没有作用。
至此使用结算完毕。
使用结算后有:使用结算结束后一个时机。
(1)使用结算结束后:依次处理下列事件:Ⅰ.若使用的不是装备牌,则将处理区里此牌对应的所有(剩余的)实体牌置入弃牌堆。 Ⅱ.【奔袭①】。